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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1、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 2、拟定局工作制度、计划、总结、有关报告以及综合文稿起草; 3、综合协调局各科室工作,负责领导指示和会议事项的督办工作; 4、负责新闻宣传工作,汇集、提供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政务信息; 5、负责全局目标管理的制定和督促落实工作。
工资福利科
1、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工资管理;
2、负责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3、负责离退休人员审批工作;
4、负责确定工作时间、连续工龄;
5、负责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费审批;
6、负责遗属补助审批。
人事科
1、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的培训管理,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工作的政策。
2、根据《国家公务员法》,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科以下工作人员考核、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的审批工作。
劳动监察
l、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动者贯彻执行。
2、受理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
3、对用人单位、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动者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制止、纠正和处罚。
劳动争议仲裁
1、综合管理全市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2、制定劳动争议处理的地方性政策和规章 并组织实施; 3、协调指导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协调企业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与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 4、指导劳动争议(包括集体协议争议)的预防、调节、仲裁和劳动合同鉴证工作,建立仲裁员培训制度; 5、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参与集体上访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工作。
就业
1、负责再就业扶持政策对象的认定,即《再就业优惠证》发放; 2、负责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3、负责企业兼并、破产、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审核; 4、负责现有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加工型劳服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 5、负责各类劳服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领取社会保险补贴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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