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市人事劳动局是二连市委、市政府综合管理全市人事工作和劳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人事工作和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人事工作和劳动工作的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贯彻中央和省关于人事制度改革政策法规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参与机构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2、负责全市国家行政机关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工作,依法对全市国家公务员进行综合管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市劳动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管理全市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规划和指导劳动力市场,负责国家规定的劳动力安置和劳动力调配工作。 3、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执行国家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制度的改革和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选拔、推荐、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出国进修人员的选派和回我市安置,以及科技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 4、负责全市人才资源的综合管理,制定人才流动的具体政策,建立人才流动的社会调节机制和人才信息网络,组织培育和指导全市人才市场,管理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及特殊需要人员的交流调配工作,负责全市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与分配派遣工作。 5、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机关、事业工资福利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有关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 6、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改革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我市的实施办法和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和离休人员有关生活待遇的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 7、负责全市转业军官接收安置工作。 8、负责编制、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计划,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基金;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人员统计和信息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基金审核和管理。 9、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负责承办市政府委托的行政奖励,表彰和人事任免事项;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惩戒与申诉、控告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人事仲裁工作。 10、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和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11、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12、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包括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聘用、调配、考核等综合管理工作。 13、实施劳动监察,负责处理、调解、仲裁劳动争议。 14、对全市职工工资和劳动报酬进行宏观管理,指导企业搞好内部分配。 15、综合管理全市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的社会保险工作。 16、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规划指导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培训,在职工人的技能、等级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技工学校、职业学校、职业训练机构;实施技能、等级鉴定,组织劳动、职业技能竞赛,主管全市技工学校的招生及毕业生分配。 17、综合管理全市职业安全卫生、矿山安全卫生、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和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行使国家监察职权。 18、负责管理市人才交流咨询中心、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就业管理服务处、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气瓶检验站工作。 19、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关键在于抓整改,抓落实。我们一方面在局系统上下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正视差距、自加压力,使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整改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另一方面坚持以让群众满意为宗旨,努力完善整改方案,强化整改责任,在强化服务意识和提高管理水平上动真格、出实招,充分发挥了行风评议对局干部队伍建设和工作开展的促进作用。为此,我们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边整边改,标本兼治,能立即改的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也设立改正时限表,并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一)以推动和谐发展为动力,全面推进干部队伍思想建设。针对我局在工作中存在的差距,我们首先从思想上着手,提出了“四个一流”的争创目标,即树立争创一流的思想、确立争创一流的意识、建立争创一流的机制、落实争创一流的行动,通过一系列的专题教育、座谈和以会代训,使局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大家纷纷表示要把“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响亮口号落实到深化行风建设、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实际行动上来,在实现年度目标任务进程中充分发挥自己的力量。
(二)以提高办事效能为宗旨,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由于政策性、业务性较强,群众对政务公开的要求比较强烈,针对这一情况,我们把推进政务公开作为整改的重中之重,在区行评代表的指导下,首先对所有的服务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分类梳理,按照精减、效能、规范和方便群众的原则,对不符合改革和发展要求的办事规程一律予以取消,并把由各股室提供政策依据、范围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责任部门等一整套材料,进行审核,张榜公布。其次设立人员去向公示牌,人员人分工阳光台,设置在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使来办事的人员一目了然,知道该找谁办理,要找的人在哪里,从而更好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三)以强化责任制为手段,确保将边整边改落到实处。落实整改关系到整个行风评议的成功与否,关系到我局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为此,我们对行风评议过程中要实现的各项整改目标逐项进行分解落实,明确每一个责任项目的内容、责任股室、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对组织整改不力和整改不及时的股室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涉及多个股室的责任项目,由局行风办指定牵头股室,牵头股室必须对整改项目负责到底,不得互相推诿、推卸责任。整改责任制的建立,有效地加大了整改的落实力度,使整改工作做到了有的放矢。
(四)以增强 服务意识为重点,努力改善财政部门形象。我们抓住这次行风评议的有利时机,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转变服务态度,大力提高服务质量:一是积极倡导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办事效率,加大了“首问责任制”和“限时服务承诺制”的落实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制约手段,局行风办通过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促使大家始终绷紧服务这根弦;二是狠抓文明办公,努力改善部门形象,通过重申”文明用语”、“办公禁语”和实行挂牌上岗,从点滴小事做起、从身边事抓起,使文明办公成为了每个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现在到人劳局办事的同志,都能感受到文明办公带来的新气象;三是创新服务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我们在强化服务的过程中,不仅仅满足于热情服务、微笑服务的要求,而是在创新服务机制上下功夫,把服务体现在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水平,以及体现在对现代化办公工具和现代化信息系统的运用和操作上。四是开展了环境综合整治,针对在环境建设上存在的不足,我们以行风评议为契机,领导带头,全员动手,开展了轰轰烈烈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行风办对整治情况进行了评比打分,大家都把环境整治作为一项硬任务来抓,从而创造了干净整洁、秩序井然的工作环境,使机关面貌焕然一新。
通过开展行风评议,我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大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有了显著提高,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变,两个文明建设取得了良好的进展与成效。但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行风建设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工作任务,我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大干部职工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更加高昂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正视评议过程中所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认真地加以对待总结,全面实施整改,真正落到实处,常抓不懈,促进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区构建和谐大祥,创造一流业绩作出新的贡献。
三、回顾三个多月的行评工作,我们的体会是:
1、领导重视是搞好行评工作的关键。区委、 区政府对行风评议工作高度重视,把行风评议工作当成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在开展行风评议中,区级领导十分关心,不时过问,对我局开展的行评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2、强化部门责任是搞好行评工作的重要基础。为了提高负责人开会学习文件、提高认识,增强”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责任的同时,还要求他们把行风评议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定期听取汇报、督促落实。收集意见和建议,而且还下到分管单位,一同查找问题,一道剖析原因,对全系统的自查自纠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3、积极参与组织协调是搞好行风评议的重要保证。为了搞好行风评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了行风评议健康发展。
四、下步打算:
一是开展经济性行风评议活动,做到把行风建设常抓不懈;二是开展经常性作风整顿,不断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三是严格按工作程序办事,把我局的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四是认真总结这次行评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争取行风建设一年上一个新的台阶。
2005年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抓好就业再就业、社保体系建设和劳动关系调整三个重点,加强劳动保障系统能力建设,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坚持城乡统筹就业的方针,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
(一)落实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全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是“238345”,即全年新增就业23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00人,其中困难人员再就业3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第三产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灵活就业,注重提高就业质量。要进一步健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考核督查,制定和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形成半年重点检查、年终综合考核的机制,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目标的落实。
(二) 落实各项再就业政策措施。继续落实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就业援助、主辅分离、就业服务、财政投入、社会保障、企业裁员、社区平台等十大再就业扶持政策,特别是在小额贷款和社保补贴政策落实上实现重点突破,力争全年贷款总额30万元以上。
(三)进一步强化就业服务体系。继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拓展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建立我区劳动力市场网络,完善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力争2005年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库,实行下岗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尽快实现与市劳动力市场联网,为求职人员提供快速、及时的用工信息。进一步完善再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开展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送温暖和落实社会保障补贴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再就业援助活动。
(四)进一步加大劳务输转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输转工作加快劳务经济发展的意见》,突出抓好农村劳动力输转前的培训、输转中的管理服务和输转后的权益保障工作,力争全年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1.1万人(次),其中有组织输转3500人(次),实现劳务收入3000万元。
(五)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抓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力争全年完成再就业培训815人,创业培训60人。要积极引导各类培训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培训的质量和层次。同时,与农业、教育等部门积极配合,有计划地做好农村劳动力输转前的培训工作,确保完成引导性培训1875人,职业技能培训700人,创业培训15人。
(六)努力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方面的不合理限制,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集中开展“春风行动”,积极为进城就业的农民工提供信息、技能和服务,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职业中介。
二、继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七)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继续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控,确保发放率巩固在100%。要加强“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对企业新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按规定及时提供失业保险。要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确保失业保险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八)进一步加强养老、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以私营、个体、灵活就业和新增就业人员为重点,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力度,确保到2005年底,全区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00人,完成养老保险金征缴任务260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84人,完成失业保险金征缴任务60万元。继续做好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及破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做好接续服务。同时,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安排,积极做好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工作。
(九)规范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业务工作流程,规范业务经办和服务标准,不断拓展服务的内容。力争全年实现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5%,其中社区管理比例达到65%。同时,积极做好异地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
(十)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继续加强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确保2005年医疗保险登记参保单位达到82家,参保人数达到2500人,完成医疗保险征缴任务150万元。以完善医疗保险协议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完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目标责任制,健全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积极探索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办法。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尽快出台《金川区区直单位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
(十一)全面启动工伤保险。要认真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和省市的实施意见,积极主动同区编委办公室沟通协调,争取尽快批准建立工作机构,充实业务人员,搞好政策宣传、业务人员培训和调查测算工作,力争2005年参保人数达到应参保人数的30%以上。
(十二)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和《甘肃省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社保基金协同监管制度,加大对社保基金的稽核工作力度。全区对社会保险稽核达到参保人数和缴费总额的50%以上,对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核查人数不少于退休人员总数的50%。
三、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三)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把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推进非公经济、农民工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力争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75%,个体工商户签订率超过30%。继续推进集体合同制度,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加强用工管理,切实形成“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市场招聘、依法签约、接受监督”的新型用工机制。
(十四)加强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加强对集体劳动争议的处理。要不断改进办案方式,规范仲裁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使劳动争议受理案件结案率在95%以上。同时,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工作,特别是对一些有可能引发为群体性事件的争议案件要密切关注,加强重点监控,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十五)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以查处非法职业中介、非法使用童工、拖欠社会保险费及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等行为为重点,积极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举报案件专查和年检工作,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全年每名专兼职监察员主动检查用人单位50户以上,举报专查案件结案率达到100%。积极探索劳动保障监察的长效机制,推进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以建设领域为重点,继续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集中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随意延长工时,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基础建设
(十六)加强劳动保障系统自身能力建设。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在全区劳动保障系统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继续做好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大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同时,做好全区劳动保障“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十七)探索建立劳动保障长效机制。围绕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促进劳动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等工作,探索建立促进就业,预防和解决欠薪以及劳动关系协调的长效机制。
(十八)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继续做好“金保工程”建设有关工作,建立完善的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尽快实现与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络的互联。完善社会保险查询系统,开通劳动保障热线12333信息服务电话。
(十九) 加大劳动保障宣传工作力度。要紧紧围绕就业和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重点工作,抓好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劳动保障热点、难点问题的宣传。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企业无故拖欠社会保险费及克扣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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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是负责全市人事人才工作和全县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局内设6个科室室,下设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就业局、劳动监察大队、人才交流中心5个二级单位,现有在职工作人员120人。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勤政务实,内抓管理,外树形象,争创一流”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全市人事劳动保障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全局各项工作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市委县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在社会上树立了勤政、廉政、高效、文明的政府机关形象,为全市经济发展和建设和谐尚义做出新贡献。
二、领导班子工作职责
局 长 那日苏 负责全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 张耀增 辅助局长负责全局工作
副局长 李树青 负责社保工作,主管社保局 副局长 姚秀芳 负责劳动监察大队,主管全局网络
医保局长 王丽华 负责医保工作,主管医保局 三、各科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
1、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 2、拟定局工作制度、计划、总结、有关报告以及综合文稿起草; 3、综合协调局各科室工作,负责领导指示和会议事项的督办工作; 4、负责新闻宣传工作,汇集、提供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政务信息; 5、负责全局目标管理的制定和督促落实工作。
工资福利科
1、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工资管理;
2、负责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3、负责离退休人员审批工作;
4、负责确定工作时间、连续工龄;
5、负责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费审批;
6、负责遗属补助审批。
人事科
1、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的培训管理,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工作的政策。
2、根据《国家公务员法》,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科以下工作人员考核、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的审批工作。
劳动监察
l、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动者贯彻执行。
2、受理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
3、对用人单位、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动者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制止、纠正和处罚。
劳动争议仲裁
1、综合管理全市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2、制定劳动争议处理的地方性政策和规章 并组织实施; 3、协调指导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协调企业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与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 4、指导劳动争议(包括集体协议争议)的预防、调节、仲裁和劳动合同鉴证工作,建立仲裁员培训制度; 5、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参与集体上访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工作。
就业
1、负责再就业扶持政策对象的认定,即《再就业优惠证》发放; 2、负责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3、负责企业兼并、破产、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审核; 4、负责现有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加工型劳服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 5、负责各类劳服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领取社会保险补贴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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