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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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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信息,实施阳光政务。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网站媒体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做到办事公开透明,服务高效便民,实行阳光政务。 二、尽职尽责,全面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省、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履行《公务员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局的相关制度规定,积极推动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优质服务,树好机关形象。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对社会和公众服务,使用规范文明礼貌用语,文明接待,热情服务。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在服务过程中,做到接待热心、解释耐心、办理用心、接受批评诚恳虚心,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四、高效务实,杜绝推诿扯皮。我们将以提高行政办事效率为核心,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执行好行政负责人问责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建设高效务实机关。服务对象到我局申办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来信来访,在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条件的前提下,经办股室、中心和经办人员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诉求事项。 五、秉公办事,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办事、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杜绝说情风,杜绝对执法相对人“吃、拿、卡、要”,严格遵守纪律。 六、接受监督,保障群众权益。 全局干部职工遵守服务承诺,设立监督投诉电话,设置监督举报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纪违规进行行政查处。 举报投诉电话:0479-752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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